一、“陕科大二期存在问题39户名单”中提到的教职工:
1、无收入证明的,由财务处提交人事处出具收入证明,职工个人无需办理。
2、无公积金缴存证明的,在咸阳市公积金账户已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者(截至2014年4月,在学校工作已满6个月,原西安职教的教职工除外),由财务处提交咸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打印缴存证明,职工个人无需办理。
二、其他问题
已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,但在“已投放30户名单”,“存在问题39户名单”和“正在审批189户名单”里面没有信息的,主要原因是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,请这部分教职工尽快与建设银行等相关银行联系,索取有关证明,补充完善相关手续。此工作学校无法出面协调,若因此原因造成的公积金贷款不能投放,责任由相关教职工本人自负。
财务处
2014.4.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