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陕西科技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凡报销因公务接待发生的招待费用,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派出单位公函;
2、“陕西科技大学公务接待报销清单”,在财务处网页下载;
根据《陕西科技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接待费用总额在1000元以内的,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签;超过1000元的,由分管校领导审签。凭证不全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,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。具备条件的地方,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方式,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。
各单位因加班等原因误餐,报销误餐费用时,需提供“陕西科技大学加班误餐报销清单”,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,经财务核准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报销。
财务处
2015.03.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