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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预算编制布置会说明
作者: 日期:2017-10-30 点击量:

关于编制2018年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

校属各部门:

根据省财政厅、教育厅《关于编制2018年省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》(陕财办预【2017】70号)精神,现就我校各部门编制2018年度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,紧紧围绕中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,围绕我校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党代会议的精神所提出的“保基础,建高峰,强保障”的发展思路,结合学校财力状况,全面推进零基预算,增强预算编制准确性;深化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,强化事前评审,建立全程绩效管理机制;推进预算公开,增强预算透明度。

二、编制原则

1、坚持以收定支,收支平衡;2、确保人员经费、校园基本运行经费;确保教学基本经费;3、重点支持学科、教学、人才引进建设;4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,强化预算约束。

三、编制内容

1、行政办公费、教学业务费、学生实习、实验费、学生工作经费、学生公寓费等按定额核拨的预算费用,继续执行2017年度标准由财务处统一测算编制;

除学生实习经费由教务处编制之外,其余由财务处按照2017年度定额标准统一编制。

学生工作经费包括团委、学工部,上报时,两部门将需要划拨学院部分一并上报,党建工作经费也需要将划拨校属部门经费一并上报。

2、专项经费编报。按照省财政的要求,专项经费预算作为深化预算改革的重点,在编制上提出了较高的要求。我校2018年的专项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学科、教学、人才引进建设及基本建设等。

(1)经费归口部门及项目

人事处:人才引进与培养相关专项经费

教务处:教学专项建设,卓越工程师培养经费,实验室建设经费,电子竞赛、建模竞赛专项经费

学科办:学科建设相关专项经费,院士工作室建设经费

科技处: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,科研创新团队与科研启动经费

(2)专项经费申报流程

专项经费预算务必按照专项资金申报格式(具体格式从财务处网页下载),由二级学院(部)组织申报,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,经学院(部)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,上报相应归口管理部门;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主持下,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,按照学校重点工作需要和轻重缓急,对项目进行排序,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。财务处按照项目排序,建立学校专项资金“项目库”,结合年度可安排专项经费量,逐年安排专项预算。

⑴向谁申报,即按照建设内容向归口部门申报;

⑵申报项目:一事一项目;

⑶申报项目数量与每个项目总金额有无限制,原则上按照2018、2019两年需要建设的项目数量申报,具体数量与每个项目需要的资金总金额没有要求,建议:单体项目建设周期不要超过1年;单体项目总金额不宜过大;

⑷在实验室建设项目中,可能包括实验室与办公室房屋、地面、屋面维修等土建部分,在申报时一并包含,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后勤负责,对应经费一并划拨后勤集团,实验设备维修由实验与设备处负责,办公设备维修由定额经费解决;

⑸各学院要与人事处及时对接,提出引进人才的数量、层次及所需经费,特别是用于学院公共平台建设经费,由人事处直接划拨所在学院,各学院在项目申报时一并整合;

⑹电子竞赛、建模竞赛等课外教学活动,由于单个项目金额较小,可以将所有项目整合成一个项目申报;

⑺基本建设项目由基建处按照项目库格式申报。

⑻项目库表格填写说明

上年预算数:至2018年之前正在实施,需要在2018年追加投资的项目,不需要追加投资的项目不用申报。

事前评审:学院申报时,可以组织本学院或校内专家评审;归口部门评审可以邀请校内或校外专家评审。

3、其他运转经费按照部门职责自行编制上报;

包括研究生教育、职业教育、图书购置、数字化校园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学校运行水电气暖校园绿化卫生公共车辆运行电梯维保、行政部门的专项经费等,即第1、2项尚未包括的经费项目。

上述经费申报不需要按照项目库格式编制,由所在部门自行编制(A4)。

4、经费独立核算单位自行编制预算,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。

后勤集团、咸阳校区管委会、附属中学(含强华中学与幼儿园)、资产经营公司(蒲公英幼儿园另行编制)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加强领导,发挥部门主体作用。各部门是部门预算的编制主体和执行主体,对部门预算管理负有直接责任。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认真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,为全年预算顺利执行打好基础。

2、落实责任,提高预算编制水平。各部门要加强预算编制,确定专人负责,建立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办法,促进部门预算与部门事业发展的结合,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水平,进一步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保障力。

3、加强衔接,完善基础信息设置。各部门要抓紧对2018年预算编制基础信息、人员变化等情况进行核对和清理,对需在2018年预算编制中调整的事项,要及时向财务处反馈,确保基本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。

涉及基本信息部门,包括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职教学院、国资处等部门,由财务处对接、核实。其他部门可以不用做此项工作。

4.为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,各部门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编制的预算(签字并盖章)和有关文字材料报财务处计划科。相关电子文档发到财务处邮箱。

学院向归口部门报送资料,归口部门评审后集中报财务处 ,暂定学院报归口部门时间截止11月24日(周五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人:王晓民 联系电话:86168050

闫丽萍86168126 邮箱:yushuwei@sust.edu.cn

注:正式文件中未包括下划线部分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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