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处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>>综合信息>>通知公告>>正文
二期购房职工后续交款、贷款情况说明
作者: 日期:2013-12-13 点击量:

2013年12月13日(星期五上午10点505会议室)

一、后续交款

按照学校房屋建筑进度以及贷款条件,申请贷款以及不需要申请贷款的职工,应交纳后续购房款。

不需要贷款的职工,后续购房款=房屋全部价款(含楼层调节价)—首付款。

需要贷款的职工,后续购房款=房屋全部价款—最多10年期20万贷款额或房屋全款扣除首付款的差额部分。

例:张某,房屋全款50万,2011年交款50%计25万元,本次最多可以申请贷款20万,需要交纳后续房款5万。

李某,房屋全款50万,2011年交款70%计35万元,本次最多可以申请贷款15万,若本人申请贷款10万,需要交纳后续房款5万。

二、办理程序

1.预排队挑房 交款(扣除2011年首付款及贷款数额后差额部分) 组织贷款资料的提交( 需要贷款的职工 )

排队挑房与交款时间职工定于12月21、22日(周六、周日),离退休人员定于23日(咸阳校区),贷款资料组织定于12月23至27日( 具体见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)。

三、贷款种类

二期购房贷款优选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案,银行商业贷款作为备选方案,目前的贷款利率如下(无论哪种方案,学校只选择一种):

种类

1-3年期

3-5年期

5年以上

商业贷款

6.15

6.40

6.55

公积金贷款

4.00

4.50

四、有关事项说明

1.由于个人原因,导致无法获得贷款支持,例如:银行信用黑名单;目前名下有其他贷款尚未清还;贷款资料不全或不能按期提供资料者;收入证明无法支撑贷款额度、对外有担保、逾期、年龄大等;

2.原太华路校区由于政策原因,无法获得贷款支持;

3.本次只解决2011年遗留问题,2011年之后交款职工学校不做承诺,但会尽力做工作。

符合上述事项无法获得贷款支持,由职工自行解决。

4.交款职工在交款时向财务处预申报贷款额度,若申报的贷款额度与实际贷款之间存在差异,在贷款审批发放后3个工作日缴纳少交款项或学校退付多交款项(这段时间属于无息期,以下相同);

例如:张某房款30万元,前50%部分已交款15万,本次预申报贷款10万,交款5万。但最终贷款额度8万,本人需补交2万;若最终申报贷款15万,学校退付个人5万。

5.贷款职工申请由于各种原因尚未批复,在贷款发放后应立即补交全部房价差额部分,从贷款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,无法交够全款者,按照房价款项差额部分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%,按天计算滞纳金,直到交清全部房款为止。

例如:张某房款30万元,前50%部分已交款15万,本次预申报贷款10万,交款5万。但最终10万贷款尚未成功,在贷款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本人应立即补交10万元差额部分,每推迟一天,按天计算滞纳金。

6.对于欠款职工,学校从贷款审批到位3个工作日后开始计算,最长保留到交钥匙为止,超过此期限款项未清者,房屋由学校收回。

7.贷款职工在贷款期间,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,由此造成的损失,学校除扣缴本人工资归还之外,同时按照贷款协议规定的违约金额扣缴300%的罚款,累计逾期六个月以上者,房屋由学校收回。

8.届时全部职工工资由咸阳市中行更改为咸阳市建设银行发放。

9.本次活动时间紧、任务重,涉及筹款、消除不良记录、挑房等环节,需要一定的时间,希望各单位要认真深入做好每个购房、贷款职工的工作(必须一对一做工作),顾全大局,积极配合。

10.贷款职工资料的提交由学校统一组织,现场答疑,有各种不良记录的职工最好本人前往咸阳市建设银行个贷中心查询(咸阳市1号桥北约200米路西,咸阳市建设银行大楼下最北段二楼),联系人周保平,联系电话33160367。

联系电话86168050(王晓民)、86168125(张学平)。

关闭